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8〕21号)、《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8〕25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现就申报推荐2018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自然科学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般应具有中国国籍,申报截止日期前在大陆工作1年以上的高校在聘青年人才。已在大陆工作1年以上的台港澳地区专家和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专家,可以申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拔尖人才。
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师德高尚、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具有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4、申报人年龄限定为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获得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和自然科学基金会“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人才,资助期内不得申请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本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申报人根据申报学科依托相关学院申报,各学院限报1人,学校将根据教育厅下达的指标向教育厅推荐。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2、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1套;
3.论著封面、扉页、目录/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第一页复印件1套。
4、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1套;
5、评审简表双面打印10份,电子版1份。《评审简表》须用A3纸填写后打印复印,格式可根据内容自行调整,但各项内容不得增减,所填内容必须保证真实准确,且均应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评审简表》须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各院(部)行政印章。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和表格除《评审简表》使用A3打印外,其他书面材料均须使用A4规格的纸张。推荐人选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培训证书、论文、著作等原件,由各院(部)负责查验,上报时勿需提交,但上报的复印件须由审验人逐一加盖院(部)印章。每位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18年度青年拔尖人才”字样,并写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
具体情况请参照附件: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8〕622号)文件
四、材料报送时间
各单位于2018年8月5日上午11:30前将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逸夫楼1020B房间),过期不再受理。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坚持标准、优化结构、宁缺勿滥”的要求,认真做好推荐人选审核把关工作。
2、各单位要切实履行人才引进使用的主体责任,严格审核人选的个人档案,严把人选的政治关、师德关、育人关和质量关,确保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育人水平高超、业务能力精湛。
3、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不得弄虚作假;各单位要严格把关,科学评估人才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确保信息的真实性,防止弄虚作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钠、魏晨希
联系电话:2900101
人事处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