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及流程图>的通知》(豫教疫防办〔2020〕13号)和《安阳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公告10 号)精神,结合学校疫情防控实际,针对外聘教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外聘教师管理本着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聘用外聘教师的学院作为外聘教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期间,应高度重视,提高站位,不留死角,不存盲点,切实抓紧抓实抓细外聘教师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和全校师生身体健康。
二、疫情防控期间外聘教师聘用原则
二级学院和外聘教师签订本学期聘用合同前,务必评估是否存在疫情风险,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提高政治站位,把维护好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本学期外聘教师的聘用坚持以下原则:
1、需往返两地授课的外聘教师本学期坚决不聘。
2、不服从管理,不配合我校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坚决不聘。
3、瞒报本人和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在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旅行史、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接触史的坚决不聘。
三、疫情防控期间外聘教师管理原则
1、精准摸排基本情况,按照“一人一案”建立台账
在疫情防控时期,外聘教师纳入所在二级学院的网格小组实行统一管理。二级学院要精准掌握外聘教师目前所处具体位置、近14天的活动区域、近期体温情况、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本人和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有无在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有无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接触史,按照“一人一案”建立台账,详细登记其家庭地址、联系方式和家庭成员等信息。
2、按照“日报告、零报告”建立假期行踪和健康监测机制
二级学院对外聘教师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随本学院教职工的报告一并报送学校。二级学院应实时掌握外聘教师的行踪和身体状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3、对在外地的外聘教师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对于在外地的外聘教师,二级学院要严格做好返安前防控,返安后隔离和上岗前的核查。
(1)返安前防控
二级学院对目前在外地的外聘教师,在精准摸排基础上要确保返安前14天健康状况无异常、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无接触,须在返程前将出发和抵安日期、返程方式向所在本学院报告,并经本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组组长审批同意方可返回。从省内拟返安的外聘教师须开具《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从省外拟返安外聘教师须当地开具返安前14天的健康证明。
(2)返安后按要求隔离观察
从外地返回安阳的外聘教师应按照社区和学校要求隔离观察。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居家隔离,每天按要求向所在学院报告隔离观察情况;不具备单独隔离观察条件的,由所聘用学院负责联系隔离地点,隔离地点需提前报备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隔离期间由所在学院派专人负责其日常生活用品购置及必须办理的事项。发现异常情况二级学院应及时报告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特殊情况,由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研究决定。
(3)依规做好隔离人员的上岗工作
从郑州、南阳、信阳返回的外聘教师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从省内其他地市乘坐私家车返回的外聘教师隔离观察不少于7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回的外聘教师隔离观察不少于14天。医学观察期满后,须达到“三有一公告”条件方可解除隔离。要求有记录、有签名、有健康体检、有公告,在具备前两个条件基础上经所在区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健康体检项目包括水银体温计测量体温并记录、血常规、胸部 X 线或胸部 CT,确属健康并出具健康证明,医生填写解除医学观察健康体检表并签字,方可解除。隔离解除后,经所在学院报学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备案同意后,学院签定聘用合同后进校上岗。
四、严守学校各项纪律
外聘教师在我校工作期间,执行《安阳师范学院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自我防护,严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和出入管理。如发现有体温异常或出现类似新冠肺炎症状的,要第一时间报校医院,并立即报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得迟报、瞒报。对隐瞒、缓报、谎报有关信息,不听防控工作人员劝阻,拒不配合防控工作要求的一律解聘。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0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