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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师范学院关于评选推荐全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年08月22日 18:11 



安阳师范学院关于评选推荐全省教育系统

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豫人社函〔2019211号 )要求,现将我校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范围

评选推荐范围为全校专任教师。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限推荐 1 名师德标兵暨师德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先进个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及学校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2.依法执教,敬业爱岗。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举止文明,作风正派,严谨治学,廉洁从教,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师德事迹突出、感人,在当地具有较大影响。

3.关爱学生,启智求真。关心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尊重学生的人格,重视学生德育工作;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4.创新进取,终身学习。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积极推行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成绩显著。

5.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至少1年为优秀等次。

6.高等学校师德先进个人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要求学术作风严谨,理论功底扎实,富有创新精神,教学科研成果突出,并获得校级以上表彰;超额完成教学任务,教学效果优良。

(二)      师德标兵的评选在具备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条件的基础上,从事迹特别突出、影响广泛、深受学生爱戴的教师中产生。

(三)      5年来获得过省部级以上表彰(全国模范教师、全

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等)、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河南省师德标兵、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等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评。如有新的突出贡献,可参评。

三、评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校内各单位专任教师根据评选条件进行自主申报。

(二)推荐审查。各单位按照推荐名额,严格按组织程序进行推荐。学校评审工作小组对各单位推荐对象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评选公示。学校评审工作小组按照组织程序进行评选,评选推荐结果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评选工作要求

(一)      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业绩。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认真做好资格审查和遴选推荐的各项工作,落实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的第一标准,真正把师德高尚、事迹突出感人的教师推荐上来。

(二)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三)      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评选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对象,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

五、推荐材料要求

(一)各单位于823日前需上报推荐材料:

1.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情况报告(1份);

2.《河南省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一览表》(1 份,见附件1);

3.《河南省师德标兵审批表》(见附件23份)、《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件33份);

4.《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见附件43份);

5.师德标兵推荐对象先进事迹材料(2000 字以内,每人 10 份),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每人1份,装订成册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原件由推荐单位负责审验)。

(二)师德标兵推荐对象同时为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对象,需同时填报《河南省师德标兵审批表》、《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审批表》。

(三)除师德标兵获奖证书复印件外,上述各项内容需同时报送电子版。

报送地址:勤业楼D401

联系人:邓钠  吴宗方  联系电话:03722900101

 

附件:1. 河南省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推荐对象一览表

2. 河南省师德标兵审批表

3. 河南省师德先进个人审批表

4. 推荐对象征求意见表

 

 

 

                          安阳师范学院人事

                            2019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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