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通知

公告

公示

通知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通知公告公示>>通知>>正文

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年12月10日 16:53 



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具体安排如下:

一、继续教育范围

我校所有在编在岗、人事代理的专业技术人员自行参加继续教育。

二、继续教育学习要求

1、各单位要尽早安排部署,通知专业技术人员认真完成注册、学习工作。

2、各单位完善继续教育管理员制度,严格工作机制,细化管理措施,确保该项工作规范有序。

三、新进人员继续教育注册工作

1、新进无继续教育经历人员注册。

没有参加过河南省继续教育的新进专技人员,请直接登录“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注册,详见该网页“帮助中心”平台操作手册(见附件1)。注意:所有专技人员个人注册时,选择单位必须要具体到部门、院部等基层机构,如化学化工学院新进教师选择单位为安阳师范学院化学化工学院。

2新进有继续教育经历人员调整部门。

参加过河南省继续教育的新进专技人员请将自己的部门变更为实际所在部门,如:原工作单位为省内某高校,现需调整所在部门。调整步骤:联系原单位管理员登录系统发起“调出”,现单位管理员(见附件2)“接收”。

四、继续教育学习安排

1、学习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每年(其中必修课不少于24学时/每年),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每年。

具体要求见学习平台相关通知。

2、学习、申报、审核安排

专业技术人员网上学习公需科目,完成规定课时后即可打印公需课合格证明;同时在管理系统中申报相应专业科目学时,最后上级主管部门审核认定年度结果为合格后,该年度学时证明可网上打印。

人事处

20201210

 




上一条:关于报送2021年进人计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0年度各专业推荐委员会开展面试答辩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