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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年03月18日 15:35 



关于做好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的通知(豫人才〔20175号)以及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豫人社〔201837号)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满足《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并符合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三个层次的认定标准。

二、申报人选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三)有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学术技术、经营管理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引领和带动我省某一领域科技进步、产业升级、文化繁荣、社会发展和管理服务水平突破或提升;

(四)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贡献突出或急需紧缺人才,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认定分类及标准

按照《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要求,我校高层次人才可以申报顶尖人才(A类人才)、领军人才(B类人才)和拔尖人才(C类人才)。具体标准如下:

()A类人才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诺贝尔奖获得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经济学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3.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以色列等发达国家相当于院士的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成员或高级成员)

4.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人选。

5.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者:国际著名金融机构首席执行官或首席专家,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首席执行官;国际著名学术组织主席或副主席;国际标准组织(ISO)标样委员会委员。

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顶尖人才。

()B类人才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荣誉称号之一者;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国家外国专家局“首席外国专家项目”人选;中央直接联系掌握的高级专家;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

2.5年获得下列奖项之一者: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完成人;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国家技术发明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章获得者;中国专利金奖前3位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长江学者成就奖。

3.5年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者: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首席专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主要负责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负责人, 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 863计划”领域主题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召集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牵头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

4.具有下述各岗位经历之一者:世界500强企业总部董事会成员、首席技术官或技术研发负责人;国际著名金融机构、国际著名会计师事务所中层正职管理人员或技术岗位负责人;国际著名学术组织成员。

5.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中原百人计划”)人选;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原千人计划”)人选。

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领军人才。

() C类人才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入选以下计划或获得下列资助、荣誉称号之一者:国家“千人计划”青年项目人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外国专家局“高端外国专家项目”“重点外国专家项目”人选;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2.5年获得下列奖项之一者: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国家技术发明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3名完成人;“全国创新争先奖”奖状获得者;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二等奖前3名完成人;中国青年科技奖;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获奖作品主创人员;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获奖作品主创人员和获奖个人;中国广播电视大奖获奖作品主创人员和获奖个人;中国文联12个奖项获奖作品主创人员和获奖个人;中国作协4个奖项获奖个人;长江韬奋奖、中国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物奖、中国新闻奖一等奖获得者或主要作者;中国播音主持“金话筒”奖获奖主持人。

3.5年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者: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前2名;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家组成员、项目分课题组长;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第一负责人, 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助理、课题组第一负责人, 863计划”主题项目或重大项目首席专家,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负责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项目第一负责人;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世界500强企业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高管及技术研发负责人;全国知名学会会长、副会长。

4.省优秀专家;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和杰出青年;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特聘教授;省特聘研究员;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省“国际人才合作项目计划”外国专家人选;省会计领军人才;省文学艺术优秀成果奖获奖作品主创人员。

5.5,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或“中原技能大奖”荣誉称号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

6.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其他拔尖人才。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各推荐单位请于2021326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D401室,电子版发送至rsc@aynu.edu.cn

(一)纸质材料

1.推荐工作报告(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附件11份。

3.《高层次人才认定信息登记表》(附件2)1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符合分类认定标准的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二)电子版材料

1.《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电子版

2.《高层次人才认定信息登记表》电子版

3.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jpg格式,单张大小不超过2M

4.《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所填写的“担任项目职务”证明的原件彩色扫描件(.jpg格式,单张大小不超过2M

5.《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表》所填写的获奖(荣誉)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jpg格式,单张大小不超过2M

(三)材料审核要求

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审验申报人所有证明、证件材料原件,提交复印件,并由核实人签名和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电子版材料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联系人:吴宗方  联系电话:2900101

附件1:《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附件2:《高层次人才认定信息登记表》

     

人事处        

             202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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