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我校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1】8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3】1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2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一)考核对象为我校工勤技能岗位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和聘用工作人员。
(二)我校工勤技能岗位五级(初级工)、四级(中
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种设置目录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07号)规定的工种设置目录开展考核;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在保管工等42个工种(详见《2021年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一级(高级技师)考评工种目录》)中进行。
(三)本通知下发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考核范围。2021年度将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应充分了解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本通知及其它聘用政策有关规定后,自主决定是否申报考核。
二、申报资格条件
(一)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的申报资格条件,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工考【2013】1号)有关规定执行。因公车改革从事岗位工种发生变化的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等,可参照申报资格条件申报现从事岗位工种二级及以下等级的考核。
(二)一级(高级技师)的申报资格条件,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27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省卫健部门确定的定点医院中领取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且持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证书的人员、援鄂医疗队中持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证书人员、受到省级以上抗击疫情专项表彰的工勤技能人员(以下简称为“一线工勤技能人员”),可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一线卫生等系列工勤技能人员岗位等级考核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29号)有关规定进行申报。
(四)申报的具体要求及相关文件可登录河南省工考网站(http://www.hnsgkb.com),在“2021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安排”专栏内查看。
三、报名、考核及考务工作安排
2021年工考工作的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现场审查确认相结合的形式。需要现场审查确认人员的申报材料,由单位人事部门集中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工考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查确认。
(一)个人申报:4月21日—5月10日,申报人员登录工考报名资格审查网站(http://bm.hnsgkb.com),选择地区注册后进行报名。5月10日24:00后停止受理报名注册。报名期间应及时关注审查进度和结果,对反馈的审查意见及时按要求修正。
申报人员需要对个人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员填报虚假材料的,报名、考评期间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两年内禁止再次申报;已经通过考评取得证书的,撤销并收回已经取得的证书。
(二)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
1、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的考核科目分为岗位技能、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均采取人机对话考试方式,满分均为100分。
2、一级(高级技师)考评采取理论考试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具体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27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务工作日程安排
培训:5月—7月,组织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培训。
人机对话考试:7月—11月,组织五级(初级工)至二级(技师)人机对话考试和一级(高级技师)考核。
公示考评结果:10月—12月,组织一级(高级技师)评审,公示各等级考核考评结果,下发合格人员通知,办理合格人员证书及归档材料等。
现场确认和缴费:5月11日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到学校人事处办公室(C420)统一办理现场资格确认和缴费手续。
四、收费标准(豫人社工考〔2014〕9号)
级别 |
报名和考务费 |
考核、评审费 |
培训费 |
合计 |
五级 |
60 |
40 |
175 |
275 |
四级 |
60 |
50 |
210 |
320 |
三级 |
60 |
70 |
235 |
365 |
二级 |
60 |
100 |
310 |
470 |
一级 |
35 |
130 |
|
165 |
注:以上收费不包含教材费,有意征订教材者在报名时缴费。收费标准以安阳市工考中心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372-2900332
人事处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