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公告
公示
各单位:
根据《安阳师范学院教职工考勤暂行规定》(安师【2003】80号),请符合规定的人员于2022年11月14日-11月20日按以下程序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1.下载并填写登记表(见附件)。
2.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
3.在规定时间内报人事处审核(勤业楼C420房间)。
4.财务处核销。
人 事 处
2022年11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我校2022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职称初定的通知(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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