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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9年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年03月15日 17:00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根据《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21166 号)要求,为做好我校培养期满高校青年骨干教师人选的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9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考核延期一年的2018年度培养人选。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青年骨干教师考核采取学校考核,省教育厅审核的方式进行。

2.考核要求。我校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中考核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及量化指标,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过程管理和考核工作,严格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3.考核内容。青年骨干教师在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资助项目有关的成果。

4.专家组成。学校成立青年骨干教师专家考核组,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5.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获得与项目密切相关的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并在学校进行公示。

2)青年骨干教师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等次,提出考核意见。考核结论分为合格、暂缓验收、不合格。考核意见应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今后发展意见建议等。

(具体汇报、答辩时间暂定于下周五)

6.考核结果。

教育厅审核,完成培养期目标达到考核标准的人选,由教育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

三、工作要求

321日前考核对象提交如下材料:

1.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简表10份,电子版发送邮箱;(附件1

2.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附件2

3.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结项书(结项书内容及顺序为:学历证、学位证、副教授资格证、副教授聘任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个人荣誉、论文、著作、科研项目、教研项目、科研奖励、教研奖励,其它等支撑材料的复印件,同时使用硬皮装订);

4.考核报告中涉及的论文、著作、科研项目、教研项目、科研奖励、教研奖励,其它等材料原件。

5.发表论文、著作等成果均需为第一作者;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度要高;成果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字样。

 

办公地点:勤业楼C420房间

联 系 人:孟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2900265

电子邮箱aysyszk@163.com

人事处

202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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