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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二)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年05月08日 11:36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3140号)文件要求,我校今年自行组织本校考生面试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512日上午8:30

二、面试地点

和鸣B 6

三、面试流程

(一)考生携带材料

考生进场自带材料,面试结束后,由本人带走:

1.笔试成绩合格查询证明材料

2本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携带临时身份证或户口簿)

3.教材一本(与考生本人申请任教学科相对应)

4.考生本人拟说课内容的教案(一式三份)

5.考生本人的论文、论著(发表与否均可)或参与的课题研究、科研项目。

(二)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说课、答辩三个环节。
1.自我介绍。主要是观察面试对象的仪容、仪表、仪态,了解面试对象专业及工作经历等情况,考察是否适合做教师工作。
2.说课。面试对象结合本人所撰写教案,就本人对拟讲内容的处理及将要采取的教法、手段等进行说明。主要是考察面试对象对课堂教学的组织、教学手段的应用,以及教态和学生学习兴趣调动的能力等。通过听取面试对象对拟采用教学方式、方法及试讲内容的处理技巧等情况介绍,考察面试对象的思路是否清晰,是否熟悉教育教学基本规律,掌握基本的教育教学方法。
3.答辩。说课结束后,面试对象从答辩试题库中随机抽取3个题目,任选2题进行答辩。主要是考察面试对象专业知识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是否符合教师职业要求。
4.时间要求。自我介绍、说课、答辩总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自我介绍不超过2分钟,说课不超过8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


联系电话:0372-2900265

 

人事处

 

20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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