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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教职工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年06月03日 15:49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262号)和《安阳师范学院2024年度工作人员定期奖励工作实施方案》(院政文〔2025〕32号)等文件规定,现就我校2024年度教职工定期奖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定期奖励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不含校级领导校级领导定期奖励工作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进行)以教职工所属基层党委为单位进行推荐,中层领导人员定期奖励人员推荐由组织部组织实施在岗人事代理人员参照在编人员执行。

二、定期奖励种类、名额及奖金标准

(一)种类。定期奖励种类包括嘉奖、记功和记大功。

(二)名额。在编在岗教职工嘉奖60人,记功6人;在岗人事代理嘉奖10人;记大功人员实行总量控制,由学校按程序组织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奖金标准。对获得嘉奖、记功、记大功的教职工给予一次性奖金,其中,嘉奖1500元,记功3000元,记大功6000元。

三、定期奖励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给予奖励:

(一)在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加强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履行公共服务的政治责任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

(二)在执行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重要任务、承担重要专项工作、维护公共利益、防止或者消除重大事故、抢险救灾减灾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

(三)热爱公共服务事业,在推进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体育、农业等领域改革发展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

(四)长期服务基层,在为民服务、爱岗敬业、担当奉献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

(五)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的。

(六)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和功绩的。

(七)在对外交流与合作、重大赛事和活动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

(八)有其他突出成绩和贡献需要给予奖励的。

四、定期奖励原则

(一)坚持事业为上、突出业绩贡献,以代表性事迹或功绩作为主要评价标准。

(二)结合学校高质量发展内涵需求,在推动学校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担当奉献,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

(三)嘉奖人员,原则上从2024年度各单位推荐的考核优秀档次人员或对学校发展有特殊贡献人员中产生,连续三年获得嘉奖的,可优先给予记功。

(四)原则上定期奖励人员向一线员工倾斜。

(五)近三年已获记功以上奖励的个人,原则上不再推荐。

五、工作程序

(一)组织评选。各基层党委成立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5人或7人组成定期奖励工作小组,统筹协调开展相关工作。

1.提出申请。个人向所属基层党委提出申请,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个人审批表》(见附件),并提供事迹材料及有关证明材料。

2.评审推荐。各基层党委根据评选条件、分配名额,对申请人各项条件进行评审,符合条件的出具推荐意见,提出拟建议名单。奖励名额依据各基层党委教职工数和当年度事业发展高质量考核成绩分配推荐名额。奖励名额不足1人的,与其他基层党委合并,开展评选工作。

3.推荐公示。拟确定人员须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拟推荐名单报人事处。

4.异议处理。教职工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按规定提出复核申请,并附相关事实和理由。

学校评定。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基层党委推荐人选进行评确定嘉奖和记功推荐人选推荐人选征求校纪委意见后,按程序提请校长办公会、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学校研究通过后,对拟奖励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结果上报。公示期满后,学校以书面形式,及时将奖励工作实施情况报告、拟奖励人选审批表、汇总表及事迹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要充分认识奖励工作对单位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握事业单位公益性、专业性、技术性、服务性特点,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注重年度考核与定期奖励工作结合,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宣传先进、弘扬先进的良好氛围。

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加强考核奖励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门工作机制,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按照工作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单位于2025年6月4日15:00前将二级党委定期奖励工作小组名单、定期奖励结果汇总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个人审批表等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勤业楼D401室),定期奖励结果汇总表及个人表电子版发送至rsc@aynu.edu.cn。其中,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个人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四份(1份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其他3份不盖章)。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2900101

 

附件1:2024年教职工定期奖励人数汇总表

附件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奖励个人审批表

附件3:2024年度教职工定期奖励结果汇总表

 

人事

202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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