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激发高层次人才干事创业动力,根据《安阳师范学院项目式支持办法(试行)》(院政发〔2023〕15 号)相关规定,现就期满考核和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前考核
(一)考核对象
未到期满年限,但已完成期满考核任务的人员,可提前申请期满考核。
(二)考核内容
根据《安阳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项目式支持办法(试行)》(院政发〔2023〕15号 )规定的考核任务进行考核,具体详见附件1。
(三)考核程序
考核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各相关教学院部具体实施,按个人申报、院部考评、学校审核的程序进行。
1、个人申报。填写《安阳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支持项目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2、学院考核。各学院对参加考核人员业绩材料进行审核并,并提出拟考核结果意见。
3、学校审核。人事处汇总后,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复核、评审,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二、申报
(一)申报范围
在职在岗教职工,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服务期期满的博士。
2、教授,承担过国家级课题或省(部)级重大课题的副教授,不包括服务期未满博士。
(二)申报类型
1、申报类型包括B、C、D类,D 类项目申报者须具有教授职称。
2、符合 A 类项目条件者,个人申请后,学校直接认定。
3、不足一个支持周期的个人只能申报D类项目,期满考核符合要求的,可根据个人成果申请A、B、C类考核。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根据实际向所在学院申报相应类别的支持项目,并填写《安阳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支持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
2、评审推荐。各学院对申报人各项条件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推荐意见,拟推荐人选须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推荐结果以排序方式报人事处。
3、学校审批。人事处汇总后,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审核、评审,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4、目标任务书签订。各学院与学校研究通过的申报人签订工作目标任务书,实施支持项目,核发相应支持津贴,一个支持项目的周期为5年。
三、其他说明
1、符合条件的行政管理人员归口教学单位进行申报。
2、已提交项目式支持提前期满考核申请的人员,可申请本次的高层次人才项目式支持。
3、相关规定和要求按“院政发〔2023〕15号”文件执行。
四、材料报送
各教学单位,于2025年6月24日17:00前将高层次人才项目式考核材料及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勤业楼D401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rsc@aynu.edu.cn。联系电话:2900101。
附件1:《安阳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项目式支持办法(试行)》(院政发〔2023〕15号)
附件2:高层次人才项目式考核材料
附件3:高层次人才项目式申报材料
人事处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