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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师范学院关于评选推荐河南省教育厅2023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年05月19日 09:00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教育管理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人〔2023174号)要求,现将我校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对象、数量

(一)推荐对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在编在岗的学校中层正职及以上干部。

(二)推荐名额:学校推荐1名人选。

二、推荐条件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忠于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创新管理方式方法,管理业绩突出,所在学校(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从事教育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学校(单位)领导管理工作5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年龄在55岁以下(196811日以后出生)。

(四)近5年来,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近5年来,在学术期刊、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管理类文章,或主持、参与(排名前3位)完成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管理研究项目(课题)。

三、推荐与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根据评选条件,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自主申报。

(二)审核推荐。各单位按照推荐名额,严格按组织程序进行审核推荐,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1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报送。

(三)评选公示。学校组织对各单位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程序进行评审,评选推荐结果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推荐报送。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报送。

四、报送时间及材料要求

1.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基本情况、评选推荐情况、公示情况等,由推荐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此次推荐工作通过“河南省教育厅人才评选管理系统” rcpx.open.ha.cn进行。学校根据申报人的情况将开通个人申报账号,申报人在系统里进行填报。

3.上述纸质及所有电子数据均须在2023531日前报送。请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联 系 人:吴老师  联系方式:2900101

 

安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2023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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