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特殊问题的请示
校领导:
根据2020年1月10日校党委会决议,我校2019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金额总量为5500万,目前已发放5302.4万元,结余197.6万元。按照校领导关于稳定干群关系缩小院系中层领导干部收入差距、不能因引进博士数量较多致使学院收入受到影响的指示精神,人事处就2019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过程中的特殊问题进行了梳理,现汇报如下:
一、超教学科研工作量低于学校平均水平问题
多年来,历史与文博学院专任教师超教学科研工作量低于学校平均水平,间接影响学院管理人员超管理工作量收入。2019年全校院系平均超教学科研工作量为 业绩点,历史与文博学院超教学科研工作量为 业绩点,相差 业绩点,建议对历史与文博学院按2019年超工作量48元/点值进行补差,扣除《殷都学刊》领导干部分配收入(12000元)后,补差共计 元。
二、新进博士未完成额定工作量问题
2019年我校共引进博士124名,其中化学化工学院、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历史与文博学院3个学院引进 名,占引进博士总量的 %。化学化工学院新进30名博士中,未完成额定工作量的有 名;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新进21名博士中,未完成额定工作量的有 名;历史与文博学院新进 名博士中,未完成额定工作量的有 名。因3个学院新进博士多数未完成额定工作量,不同程度影响到管理人员超工作量收入。建议将新进博士未完成的额定工作量部分视同完成,并折算为超管理工作量对化学化工学院、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进行补差。考虑历史与文博学院已经进行过超管理工作量补差,建议不再重复补发。经核算,化学化工学院需补差18762.59元,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需补差14083.68元。
三、4名海归博士工作量单独核算问题
经济学院喻莎莎、商学院吴志强、建筑工程学院张士科、法学院李明璗等4名海归博士签署的单独的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根据协议,4人每年单独发放校内津贴,不参与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2019年,喻莎莎、吴志强2人协议已到期,其他2人也将于今年、后年陆续到期。2019年底建筑工程学院提出将张士科超教学科研工作量计入学院的诉求。建议从4人协议到期第二年开始,将4人超教学科研工作量计入所在学院超教学科研工作总量中。喻莎莎、吴志强2人从2020年起计入所在学院超教学科研工作总量。
四、个别人员岗位申报错误问题
在2019年底奖励性绩效工资岗位申报工作中,有5个学院共5名教师错将党政管理岗申报为专任教师岗,造成自身经济损失。建议对5名教师按党政管理岗重新核算超管理工作量并予以补差。经核算,分别需补发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刘韶光5209.92元、经济学院华璐璐5383.16元、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李方玉6392.64元、法学院邱增婷3839.52元、文学院赵雅楠5393.28元,小计共 元。
综上,建议向有关单位及个人补差共计 元,补差后2019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实际结余 元。
妥否,请批示。
人事处
2020年4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