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生育就医流程
2016-07-17 20:31     (点击: )

一、 就医登记

1、女职工应于妊娠12周内携带《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生育证》、妊娠诊断证明及其复印件,到人事处填写《安阳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并盖章。

2、定点医疗机为女职工建立《安阳市职工生育保险保健手册(卡)》,其中《保健手册》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保管,《保健卡》由女职工负责保管。

3、如果到异地生产需要出具《异地就医证明》(个人手写、人事处盖章)并提前到医保中心备案。

4、产前检查与生育医院不一致,产前检查费用不予报销。

二、进行孕期产前检查

女职工持《保健卡》到相关科室进行产前检查。

三、分娩

1、女职工持《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保健手册》到住院登记处办理住院手续。

2、医疗终结后,女职工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保险窗口交还《保健手册》,取回《保健卡》。

3、定点医疗机构于女职工出院后42天内,对女职工预约产后访视,并与预约日期携带《保健手册》到职工家中进行访视。

四、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参保职工应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计生委出具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人事处盖章),《安阳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并盖章,然后到相关科室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五、生育津贴申领所需准备材料

1、就医登记表

2、身份证、医保卡、生育证、出生证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财政部门监制的住院收据

4、费用汇总清单(医院盖章)

5、出院证

6、 病历

7、到医保中心指定的邮政储蓄银行开户(火车站邮政储蓄银行)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可到安阳市劳动保障中心5号窗口办理(地址:安漳大道东段,电子信息学校对面)

8、 顺产报销费用约1200元、剖腹产报销约2800元。

人 事 处

201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