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就医登记
1、女职工应于妊娠12周内携带《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生育证》、妊娠诊断证明及其复印件,到人事处填写《安阳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并盖章。
2、定点医疗机为女职工建立《安阳市职工生育保险保健手册(卡)》,其中《保健手册》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保管,《保健卡》由女职工负责保管。
3、如果到异地生产需要出具《异地就医证明》(个人手写、人事处盖章)并提前到医保中心备案。
4、产前检查与生育医院不一致,产前检查费用不予报销。
二、进行孕期产前检查
女职工持《保健卡》到相关科室进行产前检查。
三、分娩
1、女职工持《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保健手册》到住院登记处办理住院手续。
2、医疗终结后,女职工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保险窗口交还《保健手册》,取回《保健卡》。
3、定点医疗机构于女职工出院后42天内,对女职工预约产后访视,并与预约日期携带《保健手册》到职工家中进行访视。
四、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参保职工应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计生委出具的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及其复印件(复印件需人事处盖章),《安阳市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登记表》并盖章,然后到相关科室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五、生育津贴申领所需准备材料
1、就医登记表
2、身份证、医保卡、生育证、出生证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财政部门监制的住院收据
4、费用汇总清单(医院盖章)
5、出院证
6、 病历
7、到医保中心指定的邮政储蓄银行开户(火车站邮政储蓄银行)
以上材料准备齐全后可到安阳市劳动保障中心5号窗口办理(地址:安漳大道东段,电子信息学校对面)
8、 顺产报销费用约1200元、剖腹产报销约2800元。
人 事 处
201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