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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年07月16日 16:58 



关于做好2016年省教育厅

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9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现将我校2016年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名额和对象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推荐人选为我校在职在编人员。根据上级文件分配的推荐名额,我校将择优、等额推荐2名候选人,各二级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向学校推荐1名候选人。

(二)推荐对象:主要推荐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推荐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前三名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可优先推荐。

具有以下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省级劳动模范,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术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推荐程序与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人选推荐工作的领导,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从本单位实际出发,统筹规划,严格执行推荐条件和程序,切实做好人选推荐的各项工作。

各教学单位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推荐,并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有关培训证书等复印件1套。

(二)推荐人选2011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三)2011年以来完成的科研项目结项、鉴定材料,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1套,其中论文被SCI等收录的,须提供收录证明。另附目录清单,分别装订在项目、著作、论文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 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四)《安阳师范学院2016年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简表》20份。《申报简表》须用A3纸填写后打印复印,格式可根据内容自行调整,但各项内容不得增减,所填内容必须保证真实准确,且均应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申报简表》须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各院(部)行政印章。

(五)《获奖证书复印件清单》、《论著、论文复印件清单》、《科研项目复印件清单》、《申报简表》等表格材料均在人事处网页下“资料下载”中心下载,请自行下载。

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和表格除《评审简表》使用A3打印外,其他书面材料均须使用A4规格的纸张。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培训证书、论文、著作等原件,由各院(部)负责查验,上报时勿需提交,但上报的复印件须由审验人逐一签字并在清单上加盖院(部)印章。每位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16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字样,并写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

(六)电子数据报送要求。

《获奖证书复印件清单》、《论著、论文复印件清单》、《科研项目复印件清单》、《申报简表》,以上材料电子版进行压缩并重新命名为“推荐单位推荐人选姓名”后,发送至rsc@aynu.edu.cn,或使用U盘拷贝杀毒后报送。

五、报送时间

各教学单位于2016年3月10日下午5点前将材料统一报送人事处(逸夫楼1020B房间)。

联系人:邓钠 魏晨希

联系电话:2900101

安阳师范学院人事处

二〇一六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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