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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师范学院2018年教师(实验)系列职称自主评审工作方案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年11月16日 09:52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18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127号)和《安阳师范学院 2018-2020年教师系列职称自主评聘工作实施方案》(院政发[2018]14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18年度教师(实验)系列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校职称制度改革与评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评聘委员会、专业推荐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

(一)评聘委员会

校长任学校评聘委员会主任。

评聘委员会工作机构:

1、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职称改革与评聘工作的日常事务。人事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审查小组:成立师德审查、资格审查、教学业绩审查、科研业绩审查、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业绩审查、职称评审纪律监督六个工作小组,主管校领导任相关审查小组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

(二)专业推荐委员会

根据学校学科专业设置情况,原则上以学院为单位成立下列专业推荐委员会:1.文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2.历史与文博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3.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4.化学化工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5.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6.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7.法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8.外国语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9.音乐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10.美术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11.数学与统计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12.体育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13.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14.教育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15.传媒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16.商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17.建筑工程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18.经济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19.软件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20.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21.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推荐委员会(含就业指导、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等专业);22.实验专业推荐委员会。

原则上相关单位负责人任专业推荐委员会主任,其中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推荐委员会由宣传部牵头,联合学生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组成;实验专业推荐委员会由国资处牵头,联合相关单位组成。

(三)组建评审专家库

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组建由50人组成的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

入库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学校在编在职专任教师;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教学、科研业绩突出,社会服务成效显著;年龄60周岁以下(截止到20181231日)。

(四)学科评议组

从评审专家库中抽取34人,分别组建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两个学科评议组。每个学科评议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各学科评议组参加评议的专家不少于13人。

(五)评审委员会

从学科评议组中抽取25人组建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22名其他委员中包括无领导职务的教授9人。评审委员会参加评审的委员不少于17人。

二、年度评聘计划

2018年度评聘计划为正高级8个,副高级25个(含认定指标),中级8个。

三、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详见《安阳师范学院2018—2020年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条件》附件2

四、申报和评审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根据学校评审标准、岗位条件和个人情况,教师自主申报。申报人按照现从事工作岗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文件规定,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等相关表格,将相关支撑材料提交给本人所申报专业对应的专业推荐委员会。

(二)专业推荐委员会推荐

1.材料展示

各专业推荐委员会将所有申报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和证件等统一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民主评议

材料展示结束后,各专业推荐委员会召开本单位教职工会议,听取申报人述职,进行民主评议。

评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要严把师德关,把师德放在职称评价的首位,将师德评价贯穿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全过程。

3.专业推荐委员会推荐

按照人岗相适应原则,专业推荐委员会根据职称评议推荐办法,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情操、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工作实绩、履职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推荐人选,并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审核把关。

各专业推荐委员会将专业推荐委员会成员组成、职称评议推荐办法、予以排序的推荐结果及时报送评聘委员会办公室。

(三)学校评审

学校评审按照下列步骤依次进行。

1.材料复审

评聘委员会下设的各工作组,按照其职责,分别对专业推荐委员会所推荐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度进行复审、确认,各工作组负责人在《评审表》和《评审简表》相应栏签字盖章。

2.学校公示

评聘委员会办公室将复审后的《评审简表》在校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复审或复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公示。凡经公示的材料,一律不得更改。

3.同行专家评价

申报正高级人员、副高级以上转换系列和专业的人员,须进行面试答辩;申报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提交1篇代表作进行匿名外审。

面试答辩及代表作匿名外审工作,依照《安阳师范学院2018—2020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面试答辩与代表作匿名外审办法》(附件3)进行。

4.学科评议组评议

学科评议组根据申报人公示材料、面试答辩及代表作匿名外审意见,结合其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条件,分组对申报人逐一进行初议,并在综合评议的基础上形成推荐排序意见,以供评审委员会讨论。

学科评议组开展评议工作,按照《安阳师范学院2018—2020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学科评议办法》(附件4)执行。

5.评审委员会评审

学科评议组向评审委员会逐一汇报申报人情况及综合评议意见,回答评委质疑,必要时展示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成员分组审阅材料、讨论,初步拟定评审通过人选。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评审通过人员。

(四)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须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按规定程序调查处理。

(五)审批、备案

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由校长办公会、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授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六)聘任、考核

对学校研究决定、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评审通过人员,按照学校岗位设置文件予以聘任并考核。

五、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2018年度职称评聘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联系人:向    李森升

联系电话:2900265

地点:勤业楼D401房间

             人事处     

   20181114


附件:

2018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工作

时间安排表

 

 

时间

内容

1、启动阶段

1116

召开学校职称评聘委员会工作会议,布置职称评审工作。

2、专业推荐委员会推荐阶段

1119-27

1、各单位传达职称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职称推荐工作;

2、按照《安阳师范学院 2018-2020年教师系列职称自主评聘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三年方案》)规定,各专业推荐委员会报备本专业推荐委员会职称推荐办法及该办法通过情况报告;

3、按照《三年方案》规定成立各专业推荐委员会,报送专业推荐委员会成员名单及组建推荐委员会工作报告;

4、各专业推荐委员会报送初审通过人员排序名单及工作报告。

3、材料接收、复审和公示阶段

1128-30

28:接收文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音乐学院、资环学院、外国语学院材料、历史与文博学院、物电学院、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推荐委员推荐人员材料;

29:接收数学与统计学院、政管学院、美术学院、经济学院、体育学院、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实验系列专业推荐委员会推荐人员材料;

30:法学院、商学院、建工学院、传媒学院、软件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推荐人员材料。

121-5

复核申报人职称材料:

1师德复审工作组负责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师德表现、职业操守等情况进行复核;

2资格复审工作组负责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年度考核、获奖情况等进行复核;

3教学业绩复审工作组负责对申报人的教学效果、教学质量、学科建设、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教学成果奖项等进行复核;

4科研业绩复审工作组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发表或出版的本专业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进行复核;

5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业绩复审工作组对申报人申报的科研成果转化后的经济效益进行复核;

6职称评审纪律监督工作组对申报人通报批评和处分情况进行复核。

126-12

申报人员的职称材料进行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4、代表作匿名外审、面试答辩阶段

1213-19

代表作匿名外审。

1220

各专业推荐委员会进行面试答辩工作。

5、会议评审阶段

1224-25

召开学科评议组和评审委员会会议。

6、评审结果公示

20181226-

201912

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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