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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师范学院2019年教师(实验)系列职称自主评审工作方案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9年11月08日 08:28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75号)和《安阳师范学院 2018-2020年教师系列职称自主评聘工作实施方案》(院政发〔201814号)(以下简称《三年方案》)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2019年度教师(实验)系列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校2019年职称评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评聘委员会、专业推荐委员会和评审委员会。

(一)评聘委员会

评聘委员会的职责、成员构成及工作机构,按照《三年方案》执行。

(二)专业推荐委员会

专业推荐委员会的设置及成员、职责和推荐办法按照《三年方案》执行。根据学校2019年机构调整情况,成立下列专业推荐委员会:

1.文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

2.历史与文博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

3.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

4.化学化工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

5.物理与电气工程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

6.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

7.法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

8.外国语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

9.音乐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

10.美术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

11.数学与统计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

12.体育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

13.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

14.教育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

15.传媒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

16.商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

17.建筑工程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

18.经济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

19.软件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

20.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业推荐委员会;

21.公共计算机教学部专业推荐委员会;

22.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推荐委员会(含就业指导、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等专业);该委员会由宣传部牵头,联合学生处、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组成。

23.实验专业推荐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国资处牵头,联合相关单位组成。

24.甲骨文信息处理专家推荐委员会;该委员会由甲骨文信息处理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负责,所推荐人员为实验室认定的专兼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的代表性成果须包含实验室认可的与甲骨文信息处理相关的成果,参加推荐兼职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当年原单位推荐。学校对该推荐委员会推荐的人员,在满足《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及《三年方案》所规定标准、程序的基础上,单独给予1名正教授、2名副教授的评审指标。

(三)评审委员会

1.组建评审专家库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计划备案和评委会专家库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组建由80人组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家库,录入“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专家库。

2.学科评议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及职责

学科评议组和评审委员会组成及职责,按照《三年方案》执行。

二、年度评聘计划

2019年度评聘计划:正高级11个,副高级33个,中级15个。其中教师(实验)系列:正高级11个,副高级31个,中级14个;非教师系列:副高级2个,中级1个。

三、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按照《三年方案》的附件2执行。(附件2:《安阳师范学院20182020年教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条件》)

四、申报和评审工作程序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5号)通知要求,从2019年起,我省通过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申报评审职称,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无纸化评审和电子证书管理。

(一)个人向专业推荐委员会提交材料

根据学校评审标准、岗位条件和个人情况,教师自主申报。申报人按照现从事工作岗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文件规定,填报《专业推荐委员会职称推荐简表》,将相关支撑材料提交给本人所申报专业对应的专业推荐委员会。

(二)专业推荐委员会推荐

1.材料展示

各专业推荐委员会将所有申报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和证件等统一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民主评议

材料展示结束后,各专业推荐委员会召开本单位教职工会议,听取申报人述职,进行民主评议。

评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要严把师德关,把师德放在职称评价的首位,将师德评价贯穿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全过程。

3.专业推荐委员会推荐

按照人岗相适应原则,专业推荐委员会根据职称评议推荐办法,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情操、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工作实绩、履职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推荐人选,并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审核把关。

各专业推荐委员会将专业推荐委员会成员组成、职称评议推荐办法、予以排序的推荐结果及时报送评聘委员会办公室。

(三)个人网上在线申报

评聘委员会办公室依据专业推荐委员所报申报人员信息生成申报人员账号。申报人员依据评聘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账号,登录“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录入申报信息。

申报人登陆 http://218.28.8.34:8084/zcsb,或者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河南职称网---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支撑材料信息。

(四)学校评审

按照豫人社办〔201975号通知要求,学校职称申报资格复审环节不再提交纸质材料,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在审核期间如有异议,由申报人提供纸质支撑材料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职称评审期间的网络和设备。

学校评审按照下列步骤依次进行:

1.网上材料复审

评聘委员会下设的各材料复审工作组,按照其职责,经办人分别登录“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管理系统”对专业推荐委员会所推荐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度进行复审、确认,各材料复审工作组负责人完成最终确认。

2.学校公示

评聘委员会办公室将各材料复审工作组复审后的申报材料在校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经复审或复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公示。凡经公示的材料,一律不得更改。

3.同行专家评价

申报正高级人员、副高级以上转换系列和专业的人员,须进行面试答辩;申报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须提交1篇代表作进行匿名外审。

面试答辩及代表作匿名外审工作,按照《三年方案》的附件3执行。(附件3:《安阳师范学院20182020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面试答辩与代表作匿名外审办法》)

4.学科评议组评议

学科评议组根据申报人公示材料、面试答辩及代表作匿名外审意见,结合其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条件,分组对申报人逐一进行初议,并在综合评议的基础上形成推荐排序意见,以供评审委员会讨论。

学科评议组开展评议工作,按照《三年方案》的附件4执行。(附件4:《安阳师范学院2018-2020年教师系列职称自主评聘工作实施方案》)

5.评审委员会评审

学科评议组向评审委员会逐一汇报申报人情况及综合评议意见,回答评委质疑,必要时展示相关证明材料。评审委员会成员分组审阅材料、讨论,初步拟定评审通过人选。评审委员会投票表决评审通过人员。

(五)评审结果公示

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人员名单,须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按规定程序调查处理。

(六)审批、备案

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由校长办公会、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授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七)聘任、考核

对经学校研究决定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评审通过人员,按照学校岗位设置文件予以聘任并考核。

 

五、公开招聘或调入人员原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办法

公开招聘或调入人员原专业技术职务认定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75号)和《安阳师范学院公开招聘或调入人员原专业技术职务认定办法》(院政发〔201818号)文件执行。

六、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2019年度职称评聘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联 系 人:李森升  陈玉菲

联系电话:2900265  

    点:勤业楼D401房间

 

附件:2019年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工作时间

安排表

 

 

 

 


 

2019年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

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

阶段

时间

    

1.启动阶段

115

召开学校职称评审工作会议,布置职称评审工作。

2.专业推荐委员会推荐、材料初审阶段

116-13

1.各单位传达职称评审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职称推荐工作;

2.按照《安阳师范学院2018-2020年教师系列职称自主评聘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三年方案》)规定,报备专业推荐委员会职称推荐办法及该办法通过或修改情况的报告;

3.按照《三年方案》的规定,成立各专业推荐委员会,报送专业推荐委员会成员名单;

4.各专业推荐委员会报送初审通过人员排序名单及工作报告。

3.网上填报信息阶段

1113

依据专业推荐委员会报送的名单为申报人员创建网上申报账号。

1113-15

1.申报人员登录河南省职称管理系统录入申报信息;

2.开始录入时间以河南省职称管理系统通知时间为准。

4.网上材料复审阶段

1115-27

各材料复审工作组经办人登录职称工作平台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复审,各工作组负责人最终确认。

1.师德审核工作组负责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师德表现、职业操守等情况进行复核;

2.资格审核工作组负责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年度考核等进行复核(基本信息、论文外审、答辩信息);

3.教学业绩审核工作组负责对申报人的教学效果、教学质量、学科建设、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教学成果奖项等进行复核;

4.科研业绩审核工作组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发表或出版的本专业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等进行复核;

5.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业绩审核工作组对申报人申报的科研成果转化后的经济效益进行复核;

6.职称评审纪律监督工作组对申报人通报批评和处分情况进行复核。

1128-121

符合度审查:工作组联合对申报人进行职称评审条件符合度审查。

5.公示阶段

122-6

申报人员的职称材料进行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6.代表作匿名外审、面试答辩阶段

127-18

代表作匿名外审,集中面试答辩工作。

7.会议评审阶段

1219-24

召开学科评议组和评审委员会会议。

8.评审结果公示

1225-31

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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