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75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对我校非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辅助系列范围
非教师系列含图书、会计、出版、经济、统计、卫生、工程、档案、审计等系列。
二、时间安排
1、10月12-15日
各部门组成职称评议推荐专业委员会,职称评议推荐专业委员会一般由部门党政领导、学术带头人和业务代表5—7人组成,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任主任。
10月12日向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职称评议推荐专业委员会组成名单(具体格式见通知附件)。
申报人员根据要求下载填写《评审表》、《评审简表》等表格(见通知附件),准备评审支撑材料。
各职称评议推荐专业委员会在部门内公开展示申报材料。
各职称评议推荐专业委员会召开民主测评会,申报人结合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师德表现、履职情况、工作业绩等进行述职,接受民主评议。
10月15日12:00前相关职称评议推荐专业委员会向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推荐名单(排序)。
10月15日12:00前申报人向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报送支撑材料。
2、10月16-17日
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参评人员对申报人材料审核。
3、10月17-23日
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示参评人员申报材料。
4、10月24-28日
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评委会工作安排,组织评审推荐、公示评审推荐结果、整理上报材料。
三、成果报送要求
1、根据省有关文件,今年职称评审实行“代表性成果”和代表作评价机制,重点考察成果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申报人上报材料中要填写能反映所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的成果和论文,限定论著6篇(部)(著作限定1部)、项目2项(含教学工程、国家专利授权、社会服务成效等)、奖项2项。
2、《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3、《评审简表》经相关部门审核,申报人按照审核意见修改,并经签字盖章的原件一式3份及电子版。
4、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第一学历(位)证书、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位)证书。上述证书均须提供原件或学历认证报告及复印件。
5、承诺书各一份。
6、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原件及检索页;外文论文注明被SCI、EI收录的,要求提供专业检索机构检索收录证明。
7、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结项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科研项目”方面的申报材料,要求支撑材料完整,须附立项通知、结项材料、结项证书等。
四、其他事项
1、各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考核评议推荐工作,及时向学校提交推荐人选的材料,申报人材料必须真实、规范、完备,逾期不再受理。
2、强化责任,严肃纪律。监督电话:监察处2900005,人事处2900265。
3、我省现行职称评审相关政策、各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等资料,均可从河南省职称网浏览和下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2900265
地点:勤业楼D401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