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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年06月08日 15:43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认定范围及条件

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合同)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具体分以下二类:

1.面试合格人员:2021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人员。

2.直接认定人员:2015年(含)前入学的全日制普招类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以上人员申请任教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报

网报时间为202168-616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网报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申报。个人网报操作流程详见《河南省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

(二)体检

体检时间:68-616

体检地点:安阳地区医院(灯塔路260号)

联系方式:0372-510865613837270598

体检要求:空腹、携带身份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式两份)(附件2)、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两张(与网上申报同底版照片)。“面试合格人员”和“直接认定人员”均需参加体检。

(三)上报学校的纸质材料

上报材料时间:615-616

上报材料地点:人事处师资科(勤业楼C420房间)

1.身份证明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2.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3.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4.在校期内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证明(1.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2.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外)

4.教师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提供合同首页、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和合同签署页)

5.人事关系隶属证明(见附件3

6.体检合格结论(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7.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并打印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上交学校。学校审核后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8.教师资格证书照片(该照片用于证书制作,请冲印成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须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一致。)

9.面试成绩单(面试人员提供)

10.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生证明(免试人员提供: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对于所学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以上个人材料,原件当场验证且独立装袋,复印件独立装袋(棕色档案袋),一人两档,档案袋要粘贴封面(见附件4

联 系 人:孟老师 陈老师

办 公 室:勤业楼C420

联系电话:2900265

                                            人事处

  20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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