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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年09月16日 17:24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干部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人事处负责收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对象包括两类:教学院部业务机构负责人其他教职工(不含工勤人员)。具体认证内容、程序和报送要求按照《关于开展干部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的通知》执行。

请各院部以部门为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在20211015日前提交“教学院部业务负责人”相关认证材料;在20211130日前提交“其他教职工(不含工勤人员)”相关认证材料。因人事处职称工作安排等原因,其他教职工(不含工勤人员)认证材料提交时间有所提前,请老师合理安排认证时间。

纸质材料报送至:勤业楼C420房间

电子材料发送至:aysyszk@163.com

        (每位老师的电子版认证材料单独放在一个文件夹中,以老师姓名命名)

联 系 人:孟老师 陈老师

联系方式:2900265  

 

温馨提示:

1. 中层干部和管理岗科级干部提交至组织部。

2. 收取纸质材料均为转档材料,请勿折损,保持平整。

3. 关于高等教育学位认证,20089月之前取得的学位中国学位网上暂查不到,需要走人工认证流程,认证时间为18个工作日。

人事处

202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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