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干部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人事处负责收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对象包括两类:教学院部业务机构负责人和其他教职工(不含工勤人员)。具体认证内容、程序和报送要求按照《关于开展干部学历学位认证工作的通知》执行。
请各院部以部门为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在2021年10月15日前提交“教学院部业务负责人”相关认证材料;在2021年11月30日前提交“其他教职工(不含工勤人员)”相关认证材料。因人事处职称工作安排等原因,其他教职工(不含工勤人员)认证材料提交时间有所提前,请老师合理安排认证时间。
纸质材料报送至:勤业楼C420房间
电子材料发送至:aysyszk@163.com
(每位老师的电子版认证材料单独放在一个文件夹中,以老师姓名命名)
联 系 人:孟老师 陈老师
联系方式:2900265
温馨提示:
1. 中层干部和管理岗科级干部提交至组织部。
2. 收取纸质材料均为转档材料,请勿折损,保持平整。
3. 关于高等教育学位认证,2008年9月之前取得的学位中国学位网上暂查不到,需要走人工认证流程,认证时间为18个工作日。
人事处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