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7号)文件精神及学校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初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称初定范围
此次职称初定范围为我校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聘用的新入职且来校前无职称的博士、硕士和符合“职称初定要求”的人事代理人员。
二、职称初定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对于品行不端、弄虚作假等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二)申报人应当具有相应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工作能力,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身心健康,认真履行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职责,考核合格。
(三)双证齐全且聘用手续齐全,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四)职称初定的学历、专业和年限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见习(试用)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中级职称。
4.转换职称系列(专业)人员。符合相应的学历要求,取得初级(员级、助理级)职称后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可考核认定与现工作岗位相符的同级别职称。
三、初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
1.填写《安阳师范学院初定职称呈报表》(附件1),电子版于11月15日上午11点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格式:姓名+院部+《安阳师范学院初定职称呈报表》。(不发送无法开通账号!)
2.申报人11月16日可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hrss.henan.gov.cn/),在“快捷通道”栏目里点击打开“职称评审”栏目,打开后网站显示为“河南职称”,在该网站选择点击登陆“职称申报系统”。登录账号为申报人身份证号,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号后6位(如有字母X,则为大写字母)。
3.修改默认密码
4.上传本人证件照片(证件照片须为jpg/jpeg格式)
5.完善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经历
所有带“*”项目为必填项;“基本信息”中“从事现专业时间”填写本人来校参加工作时间,“现任职称”“其他职称”“技能等级”三项均选择“无”;“学习经历”从大学学历开始填起,填写至最高学历;“执业资格”选择高校教师资格证,并上传教师资格证书扫描件。
6.填写“申报职称”栏
“评审类型”选择“初定”。所有信息填写完毕提交申请时须上传加盖学校公章的《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2)扫描件。(本人签字后的承诺书于11月15日下班前交至人事处C420房间,人事处统一盖章)
7.申报人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后,本人通过系统打印3份《评审表》(A3正反打印),“单位推荐意见”一栏请院部专业推荐委员主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学校审核
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
(三)省厅审核
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通过后,生成职称证书编号。
(四)印发职称文件和职称证书
学校为通过人员印发职称文件,办理职称证书。
四、其他说明
1. 申报人首次职称初定,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不一致或不相近的,适当延长工作年限或增加业绩要求。
申报专业须为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中所能选择的专业名称(附件3),不得随意填写申报专业。
2.请申请职称初定的人员于2021年11月22日前完成系统信息录入,提交审核;并把相关材料交至勤业楼C420房间。
联 系 人:孟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2900265
邮 箱:aysyszk@163.com
办公地点:勤业楼C420房间
安阳师范学院职称评聘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