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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3年度非教学系列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年10月19日 15:28 



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23年度非教学职称评审工作,根据河南省职称评审政策,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图书、档案、经济、会计、工程、出版、卫生等非教学系列中级、高级职评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专业推荐委员会

根据今年非教学系列职称申报情况,成立相关系列专业推荐委员会。各专业推荐委员会负责本系列职称考核推荐工作,在学校分配指标范围内推荐至省、市相应评委会评审。

专业推荐委员会一般由部门党政领导、学术带头人和教职工代表5人或7人组成组成,行政主要负责人任主任。专业推荐委员会成员名单、推荐评议办法需报人事处备案。

二、评审推荐程序

(一) 个人申报

根据现从事工作岗位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有关文件规定,申报人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并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二) 相关业务部门审核

人事处、科研处等部门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 专业推荐委员会评议推荐

各专业推荐委员会要强化责任、严肃纪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考核评议推荐工作,具体如下。

1.材料展示

各专业推荐委员会将所有申报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和证件等统一公开展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2.民主评议

材料展示结束后,各专业推荐委员会召开本单位教职工会议,听取申报人述职,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要严把师德关,把师德放在职称评价的首位,将师德评价贯穿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全过程。

3.专业推荐委员会推荐

按照人岗相适应原则,专业推荐委员会根据职称评议推荐办法,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道德情操、科研能力、工作实绩、履职情况、年度考核情况等进行全面考核,确定推荐人选,并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审核把关。

各专业推荐委员会将专业推荐委员会成员组成、职称评议推荐办法、对本学院参评教师排序推荐的结果公示及时报送评聘委员会办公室。

(四)材料复审与材料公示

1.评聘委员会下设的各工作组,按照其职责,分别对专业推荐委员会所推荐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和符合度进行复审、确认,各工作组负责人在《评审简表》相应栏签字盖章。

2.学校公示

评聘委员会办公室将复审后的《评审简表》在校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未经复审或复审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得公示,凡经公示的材料,一律不得更改。

(五)学校评审

学校召开推荐评审会拟定推荐人选。

(六)结果公示

推荐结果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

三、其他问题说明

(一)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

目前我省实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要做出诚信承诺。申报人需在《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上签字。对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个人,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关于年度考核问题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

(三)关于申报学历问题

2010年起,对参评人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所使用的、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须进行学历认证。报送评审材料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未经认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

中共党校颁发的学历,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函授部或研究生部办理查证,出具《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

(四)关于转换系列申报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岗位变动,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并取得现岗位工作业绩,可申报同级转评,取得与现工作岗位一致的职称。副高级以上转换系列和专业的人员,须进行面试答辩。转岗后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转岗前后同级职称的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业绩成果也予认可,但业绩成果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且应取得转岗后新的业绩成果。

(五)关于业绩材料取得时间和聘任年限计算问题

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当年10月底,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六)关于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在线申报问题

通过学校推荐人员,须登陆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请申报人员密切关注学校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通知。

人事处依据评审结果创建申报人帐号。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à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à职称管理服务平台à职称申报系统à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申报人在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内填报的所有信息必须和经复审公示后《评审简表》内容一致。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网上审核。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应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按照要求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

(七)关于《评审表》打印问题

根据省人社厅要求,《评审表》从职称系统中打印。评审通过的申报人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填写完毕相关信息,待全部审核程序完毕后,通过系统打印本人《评审表》,到相关部门审核签字盖章。

(八)关于评审政策和条件问题

我省现行职称评审相关政策、各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等资料,均可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快捷通道-职称评审”栏查看。

四、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2023年度职称评聘工作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2900265  

地 点:勤业楼C420房间


人事处

20231019


附 件

2023年度非教学系列职称评审推荐

工作时间安排表



阶段

时间

内容

一、启动阶段

1020

启动2023年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作。


二、专业推荐委员会部署工作与材料初审



1020-1023

1.各专业推荐委员会安排部署职称推荐工作。

2.各专业推荐委员报送推荐委员会成员名单和推荐评议办法 。

3.申报人填写《评审简表》《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4.专业推荐委员会初审《评审简表》(签字盖章)










三、材料接收阶段


1024

申报人持专业推荐委员会初审盖章后的《评审简表》 和相关支撑材料到人事处、科研处等部门 进行业绩复审。





1025

审申报人职称材料:

1.师德审查工作组负责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师德表现、职业操守等情况进行复核。

2.资格审查工作组负责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年度考核、获奖情况等进行复核。

3.科研业绩审查工作组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发表或出版的本专业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科研励等进行复核。

4.职称评审纪律监督工作组对申报人通报批评和处情况进行复核。

材料上交:申报人对修改后的评审简表进行修改并上交修改后的评审简表。

四、简表公示

1026-1030

申报人员的职称材料进行校内公示。(3个工作日)


五、专业推荐委员会推荐



  1031

1.各专业推荐委员会组织申报人员述职,对申报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推荐。

2.各专业推荐委员会将公示后的《职称排序推荐表》在1031日前报送评聘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会议评审

1102

召开学科评议组和评审委员会会议。

七、评审结果公示

5个工作日

审结果公示。


、线上申报、评审


119-1110

通过学校评审推荐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报、评审,具体时间和要求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安排布署进行 。




上一条:关于提交2023年教师(含实验)系列职称代表性成果匿名外审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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