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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销2025年度教职工探亲路费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年11月11日 08:54 




各单位:

根据《安阳师范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院政发〔2023〕6 号),请符合规定的教职工 202511月11-11月20日按以下程序办理探亲路费报销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1. 下载并填写探亲路费报销审批表(见附件,勿修改表样

2. 单位应核实教职工婚姻状况及探亲地,单位负责人在探亲路费报销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单位公

3. 在规定时间内报人事处审批上交探亲路费报销审批表探亲往返车票);

4. 人事处审批完毕后通知相关人员领取探亲路费报销材料;

5. 教职工在学校官网财务管理系统上自行预约报账;

6. 财务处核销。

注意事项:

1教职工工作满一年后,与配偶或父母长期远居两地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探亲假;

2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当月工资应发额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学校负担;

3)如有特殊情况请附情况说明,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随报销材料一并上报

联系人:尚老师 0372-2900332    勤业楼C420房间



人事处

2025年11月11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5年高层次人才聘期考核、项目式支持考核和新一轮项目式支持申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提交2025年教师(含实验)系列职称代表性成果匿名外审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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