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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年05月22日 11:07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教人办〔202317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现将我校2023年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选拔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名额和对象

1.推荐范围和名额:推荐人选为我校在编在岗人员。根据上级文件分配的推荐名额,我校将择优推荐2名候选人。每个二级单位原则上限推荐1人。

2.推荐对象:主要推荐教学科研一线、在学校学科建设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时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取得较大成绩、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

具有以下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已获得国家、省级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人选等。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师德高尚;

2.学术技术水平应在省内教育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和较高的学术造诣;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197811日以后出生);

7.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或参与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两位)完成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3)主持完成省辖市(厅)级科研项目;

4)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社科类奖;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三、推荐程序与要求

(一)个人申报。根据评选条件,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自主申报。

(二)二级单位推荐。各单位按照推荐名额,严格按组织程序进行审核推荐,推荐人选在本单位公示1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向学校报送。

(三)评选公示。学校组织对各单位推荐对象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照程序进行评审,评选推荐结果在学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推荐报送。推荐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报送。

四、报送时间及材料要求

1.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基本情况、评选推荐情况、公示情况等,由推荐工作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安阳师范学院2023年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简表》(附件110份。《申报简表》所填内容必须保证真实准确,且均应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各院(部)行政印章。

3.此次推荐工作通过“河南省教育厅人才评选管理系统” rcpx.open.ha.cn进行。学校根据申报人的情况将开通个人申报账号,申报人在系统里进行填报。

4.上述纸质及所有电子材料均须在2023531日前报送。请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

 

联 系 人:孟老师 陈老师

办 公 室:勤业楼C420

联系电话:2900265

邮  箱:aysyszk@163.com

 

人事处

202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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