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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教师 (实验) 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


作者:人事处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0年11月17日 11:52 



阶段

时间

内容

1.启动阶段

119

启动2020年教师 (实验) 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作。

2.专业推荐委员会材料初审、推荐

119-16

1、各专业推荐委员会安排部署职称推荐工作。

2、各专业推荐委员报送推荐委员会成员名单和推荐评议办法 。(已在人事处备案且无变化无需再提交)

3、申报人填写《评审简表》《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4、各专业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材料公开展示不少于3天,组织申报人员述职,对申报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推荐。

5、各专业推荐委员会将公示后的《职称排序推荐表》在1116日前报送评聘委员会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3.材料接收、复审阶段

1117-20

申报人持专业推荐委员会初审盖章后的《评审简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到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等部门进行业绩复审。日程安排如下:

17日接收文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音乐学院、资环学院材料。

18日接收历史与文博学院、物电学院、法学院、商学院、传媒学院、软件学院材料。

19日接收数学与统计学院、建工学院、政管学院、美术学院、经济学院、体育学院、教育学院材料。

20日接收外国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业、公共计算机教学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实验专业、甲骨文信息处理材料。

1123-27

复审申报人职称材料:

1、师德审查工作组负责对申报人的政治思想、师德表现、职业操守等情况进行复核。

2、资格审查工作组负责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年度考核、获奖情况等进行复核。

3、教学业绩审查工作组负责对申报人的教学效果、教学质量、学科建设、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和教学成果奖项等进行复核。

4、科研业绩审查工作组对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发表或出版的本专业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等进行复核。

5、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业绩审查工作组对申报人申报的科研成果转化后的经济效益进行复核。

6、职称评审纪律监督工作组对申报人通报批评和处分情况进行复核。

符合度审查:工作组联合对申报人进行职称评审条件符合度审查。

4.简表公示

1130-124

申报人员的职称材料进行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

5.代表作匿名外审、面试答辩

127-18日

代表作匿名外审、集中面试答辩工作。

6.会议评审

1221-18

召开学科评议组和评审委员会会议。

7.评审结果公示

5个工作日

评审结果公示。

8.填报省职称系统


通过人员填报省职称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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