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教高〔2016〕403号)要求,为做好培养期满高校青年骨干教师人选的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7年度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考核延期一年的2016年度培养人选。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青年骨干教师考核采取学校考核,省教育厅审核的方式进行。
2.考核要求。我校要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中考核工作要求,制定具体的考核办法及量化指标,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过程管理和考核工作,严格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3.考核内容。主要考核青年骨干教师在三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
4.专家组成。学校成立青年骨干教师专家考核组,提出建议专家名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组长由校外专家担任。
5.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间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在学校进行公示。
(2)青年骨干教师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等次,提出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应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培养计划完成情况,今后发展意见建议和努力方向。
(具体汇报、答辩时间暂定于12月4日上午)
6.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不超过参加考核人员的30%。未完成培养计划目标者,考核应为不合格。
考核合格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和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将追回拨付经费。
三、工作要求
12月1日前考核对象提交如下材料:
1.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简表10份;(附件1)
2.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考核报告1份,同时提交电子版;(附件2)
3.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结项书(结项书内容及顺序为:学历证、学位证、副教授资格证、副教授聘任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个人荣誉、论文、著作、科研项目、教研项目、科研奖励、教研奖励,其它等支撑材料的复印件,同时使用硬皮装订);
4.考核报告中涉及的论文、著作、科研项目、教研项目、科研奖励、教研奖励,其它等材料原件。
5.发表论文、著作等成果均需为第一作者;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度要高;成果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资助字样。
办公地点:勤业楼C420房间
联 系 人:孟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2900265
电子邮箱:aysyszk@163.com
人事处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