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现将报送2023年人才需求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类报送
(一)教学院部
1. 各教学院部要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布局的需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改善结构、提高质量,突出重点、兼顾急需的原则,结合自身师资队伍建设现状及长远发展,制订人才需求计划。
2. 原则上只引进专任教师。
3. 2022年度未完成的计划,纳入2023年度申报范围。
(二)机关部门和教辅单位
1. 各机关部门和教辅单位增加人员,优先考虑校内调配。
2. 确需引进的,要严格落实学校科级机构设置及职数配置的要求,原则上在岗位空缺情况下,方可申报。
3. 如没有空缺岗位,需要增加新岗位的,申报时要根据上级文件或单位实际提出申请,制定岗位职责,并报主管校领导同意。
(三)辅导员岗位
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对照《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关于生师比的要求,根据现有学工队伍和学生数量情况,制定2023年辅导员需求计划,并报主管校领导同意。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教学院部党委、机关部门和教辅单位领导班子,要立足本单位实际,全面统筹人才引进工作。
(二)充分论证。在全面分析形势、广泛征求意见、科学论证需求的基础上,经党政联席(部门班子)会议讨论后制订本单位人才需求计划。
(三)填报规范。人才需求专业须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1版)》 (附件1)为准。
三、报送时间
《2023年人才需求计划申报表》(附件2),经党政负责人签字(机关教辅部门人才需求计划,还需经主管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人事处(勤业楼D401室),电子版发送至rsc@aynu.edu.cn,时间截止至11月9日(下周三)。
联 系 人:吴宗方
联系电话:2900101
附件:1.《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1版)》
2.《2023年人才需求计划申报表》
人事处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