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公告
公示
校属各单位:
兹定于2017年11月份集中报销教职工探亲费用,凡符合《安阳师范学院教职工考勤暂行规定》(安师【2003】80号)规定的人员,请按以下程序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1.下载并填写登记表(人事处网页—下载中心—劳资工作)
2.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3.人事处审核(1019房间)
4.财务处报销。
人 事 处
2017年11月6日
上一条:安阳师范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博士)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 下一条:关于教学院(部)报送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 安阳师范学院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