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公告
公示
各单位:
根据《安阳师范学院教职工考勤暂行规定》(安师【2003】80号),请符合规定的人员于2021年11月17日-11月24日按以下程序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1.下载并填写登记表(见附件)。
2.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 。
3.在规定时间内报人事处朱攀攀老师处审核(勤业楼C420房间)。
4.财务处核销。
人 事 处
2021年11月17日
上一条:安阳师范学院2021年度新教师培训方案 下一条:关于报送2022年进人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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