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公告
公示
各单位:
根据《安阳师范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院政发〔2023〕6 号),请符合规定的人员于2023年11月13日-11月17日按以下程序办理报销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1.下载并填写审批表(见附件,勿修改表样)。
2.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在审批表上签署意见,盖章。
3.在规定时间内报人事处审核(上交审批表和往返车票)。
4.财务处核销。
联系人:尚老师 0372-2900332 勤业楼C420房间
人事处
2023年11月6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提交2023年教师(含实验)系列职称代表性成果匿名外审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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