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安阳师范学院教师(含实验人员)系列职称评审方案》(院政发〔2023〕11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下半年职称初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职称初定范围
新入职我校且已在省人社厅办理过聘用备案但尚未办理职称初定的人员及其他有职称初定需求且符合职称初定要求的人员。
二、职称初定条件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申报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对于品行不端、弄虚作假等问题实行“一票否决”。
(二)注重履职能力和工作实绩的评价
申报人应当具有相应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工作能力,在我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身心健康,认真履行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职责,考核合格。
(三)双证齐全且聘用手续齐全,申报高校教师系列须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
(四)职称初定的学历、专业和年限要求
1.大学本科毕业后,见习(试用)1年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2.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后,见习(试用)期满,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博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可初定中级职称。
4.首次申请职称初定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申报专业须为河南省职称申报系统中所能选择的专业名称(附件4),不得随意填写申报专业。
三、职称初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
① 《安阳师范学院初定职称呈报表》(附件1)
电子版于11月13日上午11点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名称格式:姓名+院部+《安阳师范学院初定职称呈报表》。(不发送无法开通账号)。
纸质版于11月13日上午11点前以学院为单位交到勤业楼C420。
② 《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2)
上联需申请人签字,下联需申请人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承诺书》提交前务必拍照留存,以备填报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时使用,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到勤业楼C420。
(二)人事处设置账号
人事处为符合职称初定条件的申请人设置职称申报系统登录账号。
温馨提示:设置账号前,申请初定职称人员须已领取社保卡,未领取将无法设置账号。(社保卡办理地址:安阳市安漳大道8号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安阳市市民之家2楼东厅保险窗口--需通过安阳市民之家公众号提前预约)
(三)申请人填报职称申报系统
申请人依据《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说明》(见附件3)于11月14日-11月15日登录“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进行系统填报。
申报人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系统打印3份《评审表》(A3正反打印),“单位推荐意见”一栏请院部专业推荐委员主任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学校审核
人事处根据职称初定相关政策对申请人填报信息进行审核。
(五)备案聘任
通过学校审核的职称初定人员,按省厅要求备案职称初定结果并聘任。
申请职称初定通过人员须于2023年11月18日前通过系统打印3份《评审表》(A3正反打印);并把相关纸质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勤业楼C420房间。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2900265
邮 箱:aysyszk@163.com
安阳师范学院职称评聘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