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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进人事代理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考核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年03月19日 17:22 



校有关单位:

根据《安阳师范学院人事代理暂行办法》(院政〔201447)有关规定,新进人事代理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需对试用期内的表现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20年新进人事代理设有试用期的工作人员。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对本人试用期内的思想、工作等情况作出总结,填报《新进人事代理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考核表》(见附件)

2.单位考核。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对其试用期的表现进行全面考核,提出考核意见,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3.结果反馈。人事处汇总各考核单位意见,报请学校研究后,反馈考核结果。

三、考核标准

1.能坚定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2.能够加强师德师风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5.违纪、师德失范、学术不端、教学事故、违反计划生育、安全事故等方面行为。

6.凡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

考核具体安排已通过OA发送至相关考核单位,请各考核单位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于2021331前将考核结果情况及个人考核表报送至人事处(勤业楼D401)

联系电话:2900101

附件:新进人事代理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考核表

 

   202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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